查看原文
其他

惊了!竟然有人身上绑藏这样东西入境!海关已连续查获多起

广东普法 2023-07-02

近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连续查获多起人身绑藏牛肚入境案,共计查获牛肚50.5千克。海关将对截获牛肚移交检疫处理单位进行集中销毁,作无害化处理。对相关涉嫌走私人员将按照海关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后续处置。   



据介绍,牛肚等动植物产品在合作中心哈方区域无人购买、售价极低,而在中国深受欢迎,市场需求大、利润高,因此引来不法分子违法走私。不法分子深知牛肚等动植物产品是禁止进境物为逃避海关监管、赚取高额差价,使用宽胶带将牛肚捆绑至腰间、背部、四肢等部位,利用冬季厚重棉衣作为遮挡夹藏入境



携带牛肚等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传播疫病疫情的可能性很高。为防止动物疫病疫情传入,对我国畜牧业造成影响,海关对携带入境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该合作中心海关将深化与缉私部门协同交流合作,加强走私态势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旅客行李物品100%机检查验要求,加强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加大查验力度,严防疫病疫情流入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五条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三)动物尸体;(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七条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五)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六)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法治日报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